問題編號:[160082]
問題標題: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到期
問題內容:老師你好,我司于2007年1月從德國進口一臺不作價設備用于加工貿易的生產,我的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手冊即將于2011年11月到期,即將滿5年。由于不作價設備的監(jiān)管期限是5年,而我司想將此設備繼續(xù)留在國內使用,那么我現在要核銷此本手冊的話,是要對此設備進行內銷征稅然后才可以留在國內使用,還是有其它方法將此設備留在國內。比如無需征稅,向海關提出解除監(jiān)管申請即可。
問題分類:[加工貿易] 投送單位:上海海關
答:你司不作價設備如已滿5年即可申請解除監(jiān)管,屆時向海關遞交解除監(jiān)管的書面申請、設備登記手冊及其他有關單證辦理。如果設備留作自用,辦理完解除監(jiān)管手續(xù)后即可,無需征稅;如果不再由你司使用,則應按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》要求辦理機電產品進口證件和入境檢驗檢疫手續(xù),也無需征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