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編號:[103116]
問題標題:進口價格預審核
問題內(nèi)容:我司將一批貨物到鹽田港,由于貨物數(shù)量較多,稅金已超RMB 50萬元,我想請問我司可否在貨物到港時向海關提出進口價格預審核的申請,以便貨物進行報關時,更順利通過海關的價格審核(如可以申請價格預審核,我司需提供什么資料給相關部門?)謝謝!
問題分類:[其它] 投送單位:深圳海關
答:
一、申請進口貨物價格預審價的納稅義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,財務帳冊真實完整,信譽良好,上一年度納稅額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(yè)。
二、實施預審價的進口貨物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:
1.進口貨物已發(fā)生成交并已裝運;
2.在申請預審價時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基本可以確定;
3.能提供證明其成交價格的相關貿(mào)易單證;
4.單票合同金額超過50萬美元。
三、納稅義務人憑下列材料向貨物實際進口地現(xiàn)場海關提出進口貨物預審價申請:
(一)《泛珠三角區(qū)域海關進口貨物價格預審核申報單》(以下簡稱《預審價申報單》),每一份《預審價申報單》僅可對應一項貨物;
(二)合同、發(fā)票、裝箱單、提單正本或復印件;
(三)結算方式為信用證的,應提供已正式對外開立的信用證復印件(經(jīng)銀行確認);
(四)應盡可能提供反映交易過程的業(yè)務函電及商品資料(包括商品技術資料、品質(zhì)資料等)、價格行情;
(五)其它反映成交價格完整性和真實性的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