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編號:[161022]
問題標題:外商獨資企業(yè)投資額外進口設備外 貿 知 識
問題內容:關員老師您好!我司為貴關轄區(qū)內一家外商獨資企業(yè),因擴大生產規(guī)模需要進口自用機器設備,該設備是我司用投資額外的稅后利潤進口,我司進口設備海關監(jiān)管條件為O,但是根據(jù)《外商投資企業(yè)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:外商投資企業(yè)投資項下進口投資自和自用的原材料、零部件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,免領《自動進口許可證》。 第七條規(guī)定:外商投資企業(yè)作為投資和自用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,海關憑蓋外經外資管理部門外商投資企業(yè)進口審核專用章的設備、物料清單驗放。 問:1、青島市外經貿局外資部門給的解釋沒有”外商投資企業(yè)進口審核專用章“,也沒聽說過進口設備物料清單?,F(xiàn)在外經貿局外資管理部門給了一張表〈外商投資企業(yè)進口設備備案表〉,讓我們直接在該表上加蓋我司公章向海關辦理驗放手續(xù),這種方法是否可行? 2、我司也曾電話詢問過黃島海關進口科的同仁,給出的解釋是他們只認可以加蓋有”外商投資企業(yè)進口審核專用章的進口設備清單驗放,請問:根據(jù)《商投資企業(yè)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我司免領自動許可證,但青島青島市外經貿局外資部門給的解釋沒有”外商投資企業(yè)進口審核專用章“,也沒聽說過進口設備物料清單,請問貴海關在和商務局工作銜接上是否有不當之處。(語言有不當之處還請貴關見諒)! 以上請給予解答,謝謝!
問題分類:[其它] 投送單位:青島海關
答:《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二00四年第26號)第十二條第二項規(guī)定,外商投資企業(yè)作為投資進口或者投資額內生產自用的進口自動許可貨物的,可以免領《自動進口許可證》?!锻馍掏顿Y企業(yè)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為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、海關總署2002年公布。目前商務部門執(zhí)行的是前者,即商務部、海關總署于2004年頒布的第26號令。故其不提供《實施細則》中的“外商投資企業(yè)進口審核專用章”、“進口設備物料清單”。海關無法判斷你司進口設備的性質。且根據(jù)你司描述,上述設備不屬于26號令中可以免領《自動進口許可證》的情形。你司可到青島市機電辦咨詢辦理上述證件的事宜。如有未竟事宜,可直接致電0532-82955522咨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