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標題:飛利浦空氣清新機
問題內容:我打算在香港購買飛利浦空氣清新機(型號為AC4055,價格1800港幣)經(jīng)羅湖海關入境,請問需要繳納關稅嗎?如果要,需要預先申報嗎?怎么申報?
問題分類:[個人物品] 投送單" />
深圳海關:飛利浦空氣清新機
問題編號:[107802]
問題標題:飛利浦空氣清新機
問題內容:我打算在香港購買飛利浦空氣清新機(型號為AC4055,價格1800港幣)經(jīng)羅湖海關入境,請問需要繳納關稅嗎?如果要,需要預先申報嗎?怎么申報?
問題分類:[個人物品] 投送單位:深圳海關
答:你好!旅客攜運行李物品進出境,應當以自用合理數(shù)量為限。旅客攜運進境的行李物品,在規(guī)定的免稅限量、限值內,非限值類物品在自用合理數(shù)量范圍內,海關予以免稅放行;對超出免稅限值或限量但仍屬自用范圍的,海關經(jīng)核準予以征稅放行。普通中國籍居民旅客,攜運進境《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》的第一類物品,即衣料、衣著、鞋、帽、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(含1000元)的其他生活用品,在自用合理數(shù)量范圍內,海關予以免稅放行,其中價值在800元以上、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種限1件;每公歷年度內準予選擇第三類物品,即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、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的生活用品(如電視機、電冰箱等)1件征稅攜運進境。攜有應稅物品的旅客入境時,應選擇紅色申報通道,在申報臺填寫有關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。